承保各种工程和机械相关的保险诸如 :建筑工程加责任保险,机器安装保险,机器损坏保险,锅炉保险和电子设置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
若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总保险分为物质损失险和第三者损失责任险。
机器安装一切险
以各种机器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内,发生的与机器设备相关的物质损失,费用损失和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机器损坏保险
承保被保险机器设备在保险期间内在工作,闲置或检修保养时,由于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的损。
锅炉保险
承保锅炉,压力容器的膨胀,变形,泄露和暴炸等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的责任。
电子设置
承保电子设备如电脑系统等,由于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或灭失。